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20年继续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符合《北京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对学位的其它要求。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及报名材料接收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2:00至12月6日12:00。
报名网站: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我院招生说明的要求在2019年12月25日17:00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大学逸夫2楼3204,聂老师收,电话:62767115。请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务必选择EMS、顺丰邮寄。):
1、北京大学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提供下列任一项即可:
9、申请全日制不转档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同时提交1篇已发表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英文SCI文章。
注:上述1-9项申请材料缺一不可(第9项仅申请全日制不转档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需提交),否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初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
四、选拔方式
1、初审
我院对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
2、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科学素养和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笔试)与综合能力考查(面试)两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笔试与面试所占权重由各专业/学科确定,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三月下旬。
(1)专业能力笔试
各专业/二级学科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生按报考专业答题。笔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2)综合能力面试
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建议10-1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3)笔试、面试任何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对于考核成绩均及格的考生,根据笔试与面试所占权重计算总成绩,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各系(所)提供的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批准后在学院主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强调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需要通过正常和公开的程序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以专业/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考核,任何人都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程序和办法执行。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010-62767115。
4、本招生说明由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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